离婚起诉的相关法律规定有:
1、当事人不能协议离婚的,可以通过起诉离婚;
2、起诉离婚的当事人为婚姻关系双方;
3、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4、离婚起诉的其他相关法律规定。
一、我对我丈夫已没有感情,我想离婚该如何做
我国法律规定了两种离婚方式,一种是去民政局协议离婚,另一种是去法院诉讼离婚。如果一方不同意离婚,只能通过法院诉讼方式离婚。
一方单方起诉离婚,直接向法院递交离婚起诉状,法院立案受理后,向双方当事人送达传票,通知审理时间。
法院首先是要进行调解,经过调解后发现,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并无和好可能时,法院就可以作出准予当事人离婚的判决。
二、怀孕期间女方要求离婚男方不想离怎么办
女方怀孕期间可以提出离婚,男方不得提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直接向法院递交离婚起诉状,法院受理认为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三、登记三个月可以离婚吗
登记三个月可以离婚。法律规定,夫妻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共同亲自到民政局申请办理协议离婚手续。如果一方不愿意离婚,另一方要离婚的,要离婚的当事人可直接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进行调解;若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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