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反家庭暴力法》第二条的规定,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通过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的虐待、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心等方面的侵害行为。
家庭暴力的范围首次以法律的形式明确。除了殴打、捆绑、致残、限制人身自由外,家庭成员之间频繁发生的虐待、恐吓等精神侵害行为也属于家庭暴力。也就是说,不仅“动手”被认为是家庭暴力,“辱骂”、“威胁”也被认为是家庭暴力。此外,应该强调的是,未婚同居者之间的暴力行为也受法律管辖。遇到家庭暴力我们该怎么办?
根据法律规定,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向施暴人或者受害人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联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寻求帮助。接到家庭暴力投诉、反映、帮助后,有关单位应当给予帮助和处理。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也可以依法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等及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现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遭受或者涉嫌遭受家庭暴力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公安机关接到家庭暴力报案后,应当及时报警制止家庭暴力,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取证,并协助受害人就医鉴定伤害。第十六条家庭暴力情节较轻,未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由公安机关批评教育或者给予书面警告。
全文524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