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交通肇事事故中顶替违法行为人承担处罚的行为人,其行为已经违法,情节严重的还可能构成包庇罪,可能被人民法院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刑法》规定,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重大交通肇事的认定
1、必须发生了重大交通事故。即具有事故重大性,这是构成交通肇事罪的结果条件。所谓重大交通事故是指发生撞车、翻车、翻船、船只碰撞等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
2、重大事故必须发生在实行公共交通管理的范围内,也就是说重大交通事故必须发生在与交通有直接关系的活动中。如果在公共交通管理的范围以外,发生了与交通工具有关的重大事故,或者发生的重大事故与交通没有直接关系,则不构成交通肇事罪。
3、行为的违规性与事故的重大性之间具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行为人的违规行为这一原因直接引起了重大交通事故发生,造成了致人重伤、死亡或者公私财产重大损失的严重后果,两者之间存在着刑法上的因果关系,这是确定行为人承担刑事责任的客观依据。如果不具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即使发生了重大事故,也不能让行为人承担刑事责任。行为人的违规行为引起重大交通事故发生的危害结果是行为人承担刑事责任的客观依据,但并不意味着必然导致行为人负刑事责任,还要探究违规行为与重大危害结果发生之间的因果关系的具体情况。只有因果关系符合法律的规定才能负刑事责任,否则,便不负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条
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犯前款罪,事前通谋的,以共同犯罪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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