属于轻微伤可以请求治安处罚。两颗以上牙齿折段或者两颗以上牙齿脱落构成轻伤二级。
一、四个人打一个人怎么处理
四个人打一个人的处理是根据受害者情况而定。四个人打一个人,受害人要经过法医鉴定,构成轻伤以上的涉嫌伤害罪,要根据具体情节分别追究刑事责任;属于轻微伤的要对打人者予以治安处罚。四个人打一个人根据情况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也可能涉嫌刑事犯罪,情况严重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伤人者有无故意剥夺他人生命的动机和目的,可以依法追究其杀人未遂的刑事责任。如只是出于民事纠纷的互相殴打,或者是伤害动机和目的,那么轻微伤是不构成的犯罪的,需要民事赔偿。
二、一级轻伤的判刑多少年
一级轻伤的判刑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
1、故意伤害致人轻伤的,致害人以故意伤害罪论处,法定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3、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故意伤害罪的构成要件:
1、客体,侵害的是他人的身体权;
2、客观,实施了非法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
3、主体,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其中,已满14周岁末满16周岁的自然人有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行为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4、主观,故意。
二、一级轻伤标准部分如下:
1、头皮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20.0cm以上;
2、头皮撕脱伤面积累计50.0cm2以上;头皮缺损面积累计24.0cm2以上;
3、颅骨凹陷性或者粉碎性骨折;
4、颅底骨折伴脑脊液漏。
综上所述,只要符合《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中轻伤一级、轻伤二级的标准的,就属于轻伤,当事人可以依据自身情况索要赔偿。对于故意伤害致人轻伤的,致害人以故意伤害罪论处,法定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三、面部伤口多长可以鉴定为轻伤
面部伤口的长短可以鉴定为轻伤的范围如下:
1、面部伤口长度达3.5厘米,儿童达3厘米,或者创口累计长度达5厘米,儿童达4厘,或者颌面部穿透。另外头部损伤后留有明显瘢痕,单条长3厘米或者累计长度达4厘米;
2、单块面积2平方厘米或者累计面积达3平方厘米;
3、影响面容的色素改变6平方厘米。
一、面部伤情鉴定标准,轻伤包括轻伤一级和轻伤二级依据现行《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关于面部轻伤情形有如下列举式规定,具体情形包括:
(一)轻伤一级
1、面部单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6.0cm以上;多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10.0cm以上;
2、面部块状瘢痕,单块面积4.0平方厘米以上;多块面积累计7.0平方厘米以上;
3、面部片状细小瘢痕或者明显色素异常,面积累计30.0平方厘米以上;
4、眼睑缺失相当于一侧上眼睑1/4以上;
5、一侧眼睑中度外翻;双侧眼睑轻度外翻;
6、一侧上眼睑下垂覆盖瞳孔超过1/2;
7、两处以上不同眶壁骨折;一侧眶壁骨折致眼球内陷0.2cm以上;
8、双侧泪器损伤伴溢泪;
9、一侧鼻泪管断裂;一侧内眦韧带断裂;
10、耳廓离断、缺损或者挛缩畸形累计相当于一侧耳廓面积30%以上;
11、鼻部离断或者缺损15%以上;
12、口唇离断或者缺损致牙齿外露1枚以上;
13、牙齿脱落或者牙折共4枚以上;
14、损伤致张口困难Ⅱ度;
15、腮腺总导管完全断裂;
16、面神经损伤致一侧面肌部分瘫痪,遗留眼睑闭合不全或者口角歪斜。
(二)轻伤二级
1、面部单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4.5cm以上;多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6.0cm以上;
2、面颊穿透创,皮肤创口或者瘢痕长度1.0cm以上;
3、口唇全层裂创,皮肤创口或者瘢痕长度1.0cm以上;
4、面部块状瘢痕,单块面积3.0平方厘米以上或多块面积累计5.0平方厘米以上;
5、面部片状细小瘢痕或者色素异常,面积累计8.0平方厘米以上;
6、眶壁骨折(单纯眶内壁骨折除外);
7、眼睑缺损;
8、一侧眼睑轻度外翻;
9、一侧上眼睑下垂覆盖瞳孔;
10、一侧眼睑闭合不全;
11、一侧泪器损伤伴溢泪;
12、耳廓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6.0cm以上;
13、耳廓离断、缺损或者挛缩畸形累计相当于一侧耳廓面积15%以上;
14、鼻尖或者一侧鼻翼缺损;
15、鼻骨粉碎性骨折;双侧鼻骨骨折;鼻骨骨折合并上颌骨额突骨折;鼻骨骨折合并鼻中隔骨折;双侧上颌骨额突骨折;
16、舌缺损;
17、牙齿脱落或者牙折2枚以上;
18、腮腺、颌下腺或者舌下腺实质性损伤;
19、损伤致张口困难Ⅰ度;
20、颌骨骨折(牙槽突骨折及一侧上颌骨额突骨折除外);
21、颧骨骨折。
二、司法鉴定伤口程序如下:
1、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和社会专业司法鉴定人接受司法机关的委托,从事委托请求事项的司法鉴定。非诉讼案件鉴定的受托从其行业规定;
2、受理。司法鉴定机构收到委托书后,应对委托人的委托事项进行审核,并作出相应的决定;
3、初次鉴定。鉴定机构受理案件后,应当指派具有社会专业司法鉴定资格的人员承担鉴定工作,同一鉴定事项应当由两名具有社会专业司法鉴定资格的人员进行;
4、补充鉴定。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委托进行补充鉴定,应当对委托人请求的事项进行审查,不属于相关规定的情形,社会专业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向委托人说明情况,并退回委托书;
5、重新鉴定。专业司法鉴定机构应当要求委托人提供与原鉴定材料相同的材料;
6、复核鉴定。对鉴定结论有异议需进行复核鉴定的,其他资质较高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委托,进行复核鉴定。复核鉴定除需提交鉴定材料外,还应提交原司法鉴定文书;
7、司法鉴定文书的出具;
8、出庭。司法鉴定人应当按照司法机关或者仲裁机关的要求按时出庭。
三、申请司法鉴定条件包括:
1、提请司法鉴定的主体必须是双方当事人;
2、提请司法鉴定主要采取书面形式;
3、诉讼当事人申请司法鉴定,应当在举证期限内提出;
4、根据法律相关规定,申请司法鉴定应遵循相关程序。
总之,受到人身意外伤害的时候一般是要去做司法鉴定的。但是有伤残鉴定和伤口鉴定两种。伤残鉴定是在伤口愈合之后去做的鉴定,伤口鉴定是在伤害发生的时候,对受伤部位进行的鉴定。两者存在的区别。再做鉴定的时候要清楚,适合做哪一种鉴定。在进行申请司法鉴定的时候,要根据不同的诉讼活动,进行不同的提请,值得注意的是,相关提请必须以书面形式提交,在举证期间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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