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法律法规对户口登记的相关规定,户口本上的内容需要更改时需要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而户口登记一般是由当地的公安机关负责,因此,当事人双方协议离婚或者诉讼离婚后,可以主动到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进行“婚姻状况”的变更,若当事人不到其户籍管理的派出所申请变更“婚姻状况”,则该当事人的户口簿上是不会显示“离异”两个字的。由此可以看出,户口本上的“婚姻状况”是否改变与个人是否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有关。
一、户口本上的婚姻状况去哪里去修改
户口本上的婚姻状况要到民政局修改。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婚姻状况更改可分为以下情况:未婚改为已婚,带上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变更;已婚改离婚,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离婚证或离婚判决书,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变更;离婚后再婚,带身份证、户口簿、再婚结婚证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变更。
二、修改婚姻状况去哪个派出所
户口本上婚姻信息的更正,可以由本人或者户主前往户籍所在地辖区派出所办理。根据现行户口登记管理规定,户口本上公民的籍贯、出生地、文化程度、婚姻状况、兵役状况、服务处所和职业等户口登记项目发生变化或者出现差错的,可以由本人或者户主,凭相关证明材料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变更更正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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