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桂林船舶安全检验证书核发流程怎么走
1、申请人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2、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首问责任人对申请当场审查作出处理并录入相关系统
不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的作出不予受理决定
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正的全部内容
申请材料齐备,符合法定形式,当场决定受理
3、窗口承办人审查(限5个工作日)
4、窗口负责人审核,作出准予或不予许可决定(限3个工作日)
5、制作决定文件并送达申请人(限5个工作日,不计算在承诺办结时限内)
二、桂林船舶安全检验证书核发受理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和海上设施检验条例》
第七条中国籍船舶的所有人或者经营人,必须向船舶检验机构申请下列检验:
(1)、建造或者改建船舶时,申请建造检验;
(2)、营运中的船舶,申请定期检验;
(3)、由外国籍船舶改为中国籍船舶的,申请初次检验。
第八条中国籍船舶所使用的有关海上交通安全的和防止水域环境污染的重要设备、部件和材料,须经船舶检验机构按照有关规定检验;
2.《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船舶与海上设施法定检验规则》
三、桂林船舶安全检验证书核发办理地点
桂林市临桂区西城中路69号创业大厦西辅楼桂林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E26号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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