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大交通事故是前提,构成犯罪是统称。这是刑法修订后给予执法者自由裁量的重要改变。这里没有讲“肇事”,就是将酒后、醉驾从交通肇事罪中否认出来,排除了“交通肇事过失犯罪”。所谓构成犯罪是以行为人主观构成和客观结果论的诠释。
醉酒驾驶的处罚一般是六个月以下的拘役和罚金,以危险驾驶罪论处。
1.行为人醉驾的即构成危险驾驶罪,应处拘役,并处罚金;并由交通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禁驾五年。
2.醉驾发生重大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构成交通肇事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肇事后逃逸或情节特别恶劣的,处3-7年有期徒刑;逃逸致人死亡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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