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转股权的合理性与局限性原则
时间:2023-03-14 18:52:29 474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债权转股权的合理性是:1.缓解了企业的债务危机,增加了企业自有资本,保证了生产的正常进行;2.可能避免银行的部分贷款风险,减少国有金融资产的流失。局限性是:1.如果银行经营失败,银行的贷款风险并没有避免;2.有可能使企业形成赖帐心理;3.我国商业银行规定银行不许进行股权投资。

一、负债比率的效果影响是什么

分析角度不同,对资产负债率的高低看法也不相同。债权人认为资产负债率越低越好,该比率越低,债权人越有保障,贷款风险越小;

从股东的角度看,如果能够保证全部资本利润率大于借债利率,则希望该指标越大越好,否则反之;从经营者角度看,负债过高,企业难以继续筹资,负债过低,说明企业经营缺乏活力;因此从财务管理的角度,企业要在盈利与风险之间作出权衡,确定合理的资本结构。

指标的分析

(一)比率升高或较高时

(1)优点:

1、企业生产经营资金增多,企业资金来源增大;

2、企业自有资金利用外部资金水平提高,自有资金潜力得到进一步发挥。

(2)缺点:

1、资金成本提高,长期负债增大,利息支出提高;

2、企业风险增大,一旦企业陷入经营困境,如货款收不回,流动资金不足等情况,长期负债就变成了企业的包袱。

(二)比率降低或较低时

(1)优点:

1、企业独立性强;

2、企业长期资金稳定性好。

(2)缺点:

1、企业产品利润率低;

2、企业产品利润率高,企业自有资金利润率大于银行利率,而企业没有充分利用外部资金为企业创利;

3、也有可能出现流动负债过高,企业生产经营过程资金结构不稳的情况。

二、中国中小外贸企业融资问题产生的原因

中小外贸企业出现融资问题不是空穴来风,也不是单一因素引起的,而是由多种因素混合,在复杂、激烈的国际竞争环境中产生的必然物,更是我国经济向前发展的必经之路,究其原因主要白喜爱哪位以下两个方面:一方面,中小外贸企业自身存在一定不可避免的问题。中小外贸企业相比较参与国际贸易过程中的大企业而言,其注册的资金有限,且进行的贸易活动也具有明显的局限性,单个企业在面对巨大的国际市场时表现出明显弱势,而降低企业自身的融资信用等级。我国对外经济开展的时间相对较晚,而中小对外企业更晚,开展的业务并没有形成完整体系,相应的融资人才也没有完全配备,对国际贸易融资的相关内容了解甚微[1]。另一方面,中小外贸企业进行融资的主要对象是银行,而国内众多银行为了保证国内经济稳定,并不会贸然向经济实力弱小的中小外贸企业进行借贷,对其进行借贷的标准提出了诸多限制,此外,由于我国中小对外贸企业的发展时间相对较晚,国内多家银行并没有形成具有针对性的融资标准,整个融资审批流程简陋,甚至某些审批过程直接由人决定,而且,国内众多民营银行数量增多,银行管理体系相比较以往而言相对混乱,不同民营银行之间的信息不通畅容易出现违规操作行为,严重阻碍了中小外贸企业的融资工作。

三、基金托管对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影响

1.代理开放式基金业务,规范了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发展。中间业务少收费、低于成本收费甚至不收费。开放式基金的推出,商业银行不仅可发展托管业务,而且可办理代理发行、销售、赎回、转托管及过户等业务。基金发展、壮大,在某种程度上,反映了资本市场、货币市场等金融市场的发展完善,因而有其必然性。其规范、有序的发展,也促使商业银行在代理、托管过程中,适应市场需求,进行有序竞争和发展。基金托管业务,对中资商业银行来说,虽然是一项新兴的中间业务,但其法律、法规相对比较完善,是少有的从一出生起就伴随有相应成熟法律、法规出台的新业务品种之一。相继出台的《开放式投资基金试点办法》、《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暂行规定》等相关政策文件,对与开放式基金代理有关的业务类型、范围领域、收费标准等作了详细规定。使这项新业务一出现就有法可依,有章可循,规范了商业银行的经营行为,一改以往商业银行其它中间业务新品种一推出就面临恶性竞争的无序状况。这对于建立银行中间业务经营的良好习惯、调整其经营行为和模式,具有重要意义。

2.代理开放式基金,培养了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经营人才。中间业务尤其是与资本运作、资本市场、货币市场等联系紧密、密切相关的新兴中间业务,对中资商业银行来说,是一块全新的领域,发展空间较大。但任何业务的开展,不可避免地都会面临竞争。利润较高、竞争较为平淡的与资本管理相关的中间业务需要较高的操作技巧、理论背景和高深的专业技能。新型中间业务经营人才的缺乏,是制约我国新型中间业务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熟悉金融市场结构、通晓资本市场运作、掌握商业银行经营技能的人才,对商业银行发展新型中间业务是不可或缺的。而我国银行界目前最缺的就是这方面的经营人才。基金托管,商业银行在代理基金的各项业务过程中,需要切实了解资本市场、货币市场等各方面的情况,结合自身的经营,加以综合分析。基金托管过程中,各项代理业务的操作、运行,客观上为商业银行适应新型中间业务的发展培养了人才,锻炼了经营队伍,促进了商业银行经营能力的提高。基金托管作为一项新的中间业务,银行经营人员需要调整思路,在组织机构设置及部门协调上,充分考虑、综合协调,这对其从业人员来说,既是一种考验,又是一个难得的锻炼机会。

3.代理基金业务,丰富了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内容,有利于商业银行更好地为客户服务。我国商业银行传统的中间业务基本上集中在汇兑、结算、代收代付等与存款账户有关的方面,承兑、保函则鉴于风险防范和市场环境与基础的欠缺等原因,内不可能有一个大的发展。相对来说,基金的托管业务,是一项飙险相对较小、利润相对较高的新兴中间业务。基金托管过程中,牵涉到客户的咨询、申购与赎回的交易、转托管、过户等,商业银行在这一过程中,必须充分了解金融市场状况,把握经济命脉。基金托管还为商业银行进军和服务资本市场提供了一条新途径。代理基金业务,还增加了银行与传统客户间联系的渠道,可以“有利于商业银行更好地为客户进行投资理财等方面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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