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配偶有精神病,他能离婚吗婚后,如果配偶有精神病,另一方可以要求离婚。但最终还是要符合法定的离婚条件才能解除婚姻关系。根据有关规定,夫妻共同生活期间,一方患有精神疾病,长期不能治愈的,视为夫妻关系破裂。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坚持离婚,调解无效的,可以依法准予离婚。如果患者患有间歇性精神疾病,应在其正常精神期内受审
1.如果患者是间歇性精神病患者,并能确定其行为能力,可以到民政局协议离婚,或者法院判决离婚
2.精神病人不能确定其行为能力的,应当先变更监护人,并向精神病人住所地法院申请变更监护人。其父母、兄弟姐妹或者有监护能力的居委会(村)委员会、单位可以指定为监护人
3监护人变更后,应当到民政局办理协议,或者由法院判决离婚,办理离婚手续,或者在法庭开庭时有监护人在场,代表精神病人的相关民事活动
第二,离婚后的精神病子女如何处理要视具体情况而定。在审判实践中,与精神病人离婚后,如果精神病人的配偶有抚养能力,法院将判决子女由配偶抚养。精神病人的法定代表人(监护人)能够并愿意承担抚养未成年子女的责任,经配偶同意,夫妻一方婚前有精神疾病,又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也可以由精神病人的监护人代为抚养子女,那么他们的婚姻关系可以被认为是无效的,因为它不符合婚姻的要求。但是,如果一方婚后有精神病,在这种情况下,另一方可以考虑离婚。在实践中,此时更多的还是通过诉讼离婚。毕竟对方已经丧失了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而协议离婚未必能表达出离婚的真实意愿,如果离婚一方不同意该怎么办,如果签订离婚协议的一方反悔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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