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判处管制刑期最低多久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将管制规定为主刑的一种,由人民法院判决,公安机关执行。管制的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但是在数罪并罚时,可以延长到3年。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1日折抵刑期2日。管制刑期的上限虽然比拘役长,但由于管制只是限制人身自由,而拘役是剥夺人身自由。从性质上讲,管制仍轻于拘役。
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1日折抵刑期2日,之所以规定羁押1日折抵刑期2日,是因为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属于剥夺自由,而管制只是限制自由。另外,对于经过批准离开所居住的市、县外出的罪犯,被许可外出的期间,应计入执行期,但超过许可的时间不计入执行期;对于未被批准而擅自离开所在地域的罪犯,其外出期间,不得计入执行期。扣除的执行期,由县级公安机关在其法律文书上注明,并加盖公章,通知本人,同时书面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和原审判或批准机关。
二、管制执行期间应当遵守什么规定
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2)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行使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3)按照执行机关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4)遵守执行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5)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执行机关批准。
对于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劳动中应当同工同酬。
三、怎么解除管制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当管制期限已满时,执行机关应即向本人和其所在单位或者居住地的群众宣布解除管制。此外,如果之前判处管制的时候已经有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情况的,应当同时宣布恢复政治权利。
上述的规定也说明了,不仅是执行管制需要严格的程序,解除管制也是要法定的机关遵循一定的程序进行宣告的,除此之外,任何人没有权力解除管制。
虽然同属于刑罚中主刑的一种,但是管制要轻于拘役,毕竟管制只是限制罪犯的人身自由,但被判拘役的话则是剥夺罪犯的人身自由,从这点上来看就有很大的差异。至于管制的刑期,一般情况下是介于3个月到2年之间,具体的处罚还要考虑到具体的犯罪情节之后才能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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