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枣庄市设立高级技工学校审批收费吗
不收费。
二、枣庄市设立高级技工学校审批的法律依据
1、《教育法》
第十一条“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职业教育工作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宏观管理。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劳动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在国务院规定的职责范围内,分别负责有关的职业教育工作。
2、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
设立技工学校的审批”实施机关调整为为“设立普通技工学校、高级技工学校由省级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批,设立技师学院由省级人民政府审批。
三、枣庄市设立高级技工学校审批的时间以及地点
办事地址:山东省枣庄市薛城区新城街道金沙江路266号枣庄市民中心1楼南A区A13窗口
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40—11:50下午13:10—16:50
四、枣庄市设立高级技工学校审批所需的材料
1、高级技工学校申报书
2、有关部门对学校规模、编制、领导班子和经费拨付的批文
3、法人登记机关出具的名称预先核准登记通知书
4、拟设立高级技工学校举办单位的申办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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