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书通常是:原告声称如何,被告辩称如何,经审理查明如何,原告主张如何。然后判决离婚,加上财产清单及分割原则和原因。最后是提示不服在15日内提起上诉之类的。一般原告提出的财产分割,被告如果接受,也就按这个诉讼请求进行判决。被告不接受,才会调查双方的证据,如果一方确有重大过错,财产分割会偏向无过错方或者过错较小的一方。在哺乳期内的,法庭原则上是不裁定离婚。而如果原告是女性,也就是孩子的母亲,法庭也可能会裁定离婚。还有就是抚养权、探视权、抚养费之类的
至于出轨,一般除非协议离婚,或者原告有确切证据,不然被告大多是不承认的,而原告无法提供证据,法庭也不会支持原告言论。如果被告在原告没证据的情况下,承认了有这个事实,法庭才会采信,进一步的话就会影响财产分割了。
一、如何申请单方面的离婚
所谓的单方面申请离婚,就是诉讼离婚。
起诉阶段包括以下三个程序:
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
3、经审查起诉符合法律规定、要求,作出受理决定并立案,反之则退回原告文件及材料,并告之不予受理的理由。
接下来是答辩阶段,再是开庭审理阶段。
离婚诉讼结束,但如果不服法庭判决,可以在收到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裁定十日)内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判决书生效。对生效的离婚判决(调解)不服的,按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不能申请再审,只能就有关的财产分割和子女抚育问题申请再审。
二、女方起诉离婚流程是什么
女方起诉离婚流程是先向法院起诉,然后双方答辩,最后法院开庭审理、判决,需要注意诉讼管辖的问题,即一方应当向何地法院起诉问题。对生效的离婚判决或调解不服的,按《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不能申请再审,只能就有关的财产分割和子女抚育问题申请再审。双方可以在收到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裁定十日内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判决书生效。诉讼离婚案件中,首要问题就是诉讼管辖即一方应当向何地法院起诉问题。接下来是起诉阶段,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人民法院进行审查。然后是答辩阶段人民法院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最后是开庭审理,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如何分割财产,子女抚养问题如何解决等问题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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