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京,酒驾的处理如下:
1、罚款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
2、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罚款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处十日以下拘留,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3、如果是营运机动车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
4、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经过法院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
5、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辆,吊销驾照,10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终生不得驾驶营运车辆,经过法院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
酒驾后怎么处理
酒驾后,一般有三种处理方法,具体如下:
1、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2、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和暂扣三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3、酒驾涉嫌危险驾驶罪,会被处拘役,并处罚金。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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