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后迁户口的程序如下:
1、把落户申请交到转入地的派出所,派出所开具接纳证明;
2、等待转入地派出所审核,符合转入条件,派出所会开具接纳证明;
3、把接纳证明交给转出地的派出所,转出地派出所同意迁出并销户,出示;
4、持结婚证、女方户口本,到女方派出所把婚姻状况改为已婚,开具户籍证明;
5、持双方户口本,男女间身份证、结婚证、女方户籍证明、男方村(居)委会证明,到男方派出所填写入户申请,报给县的公安局审批;
6、审批后,可以在网上办理迁移,也可以拿着户口准迁证明到女方派出所把户口迁回来。
结婚后是否需要迁户口到男方家
结婚后不一定需要迁户口到男方家。但若女方想要迁户口的,具体流程如下:
1、双方当事人需要携带的彼此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等材料,到迁出的居委会写迁出证明;
2、双方当事人需要到迁出的派出所注销户口;
3、双方当事人需要到迁入的地方的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办理外省市迁入本市的户口,应向迁入地派出所交验的证明证件:
1、迁入人的户口迁移证、准予迁入证明和居民身份证;
2、市局、分局开具的入户证明;
3、迁入户的居民户口簿;
4、18周岁以上人口交本人正面免冠一寸光纸黑白大头照片两张;
5、毕业分配应持报到证和接收单位局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的报户口证明和接收单位证明。
《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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