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判决书下来后不交诉讼费法院可以进行强制执行。
1、诉讼费用具体由谁负担,要待案件审理结束后,根据审理情况决定:
2、一般情况下,诉讼费应由败诉的一方当事人负担。
3、原告、被告各有胜败时,诉讼费由人民法院决定双方当事人共同分担,原则上是按胜诉、败诉的比例分担。
4、败诉的一方是多人共同诉讼时,诉讼费用可由法院按他们的人数和各自与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大小,确定各自负担多少,其如有专为自己利益的诉讼行为所支出的费用,应由该当事人负担。
5、撤诉的案件,诉讼费由原告负担,减半收取。
6、由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的案件,诉讼费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负担,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
8、离婚案件的诉讼费负担,不能简单地按胜诉、败诉确定费用负担,而要由人民法院根据案情和当事人的具体情况决定负担办法。
9、如原告胜诉,预交的案件受理费,由法院责成被告负责偿付。
10、作为当事人的公民,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申请缓、减、免交,由人民法院审查决定。
二、不履行的后果:
1、由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执行措施很多,可以对你的住宅进行搜查,包括拍卖、变卖、扣押你的财产,冻结你的银行帐户,还可以查封你的住宅。
2、如果拒不执行,法院可以处于15日以下拘留1000元以下罚款,并且可以重复适用。
3、拒不执行法院生效的法律文书,情节严重的,就触犯了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构成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会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就算经过了以上处罚,行为人还是要承担赔偿责任,除非永远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如果只是暂时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法院会中止执行,等到行为人有财产可以执行的时候,法院就会恢复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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