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合近期我公民在菲入出境遇到的情况,并经与菲出入境管理部门核实确认,特对我国来菲公民在机场办理入出境手续作如下提醒:
一、根据惯例及菲方要求,来菲旅客须订妥返回出发地或前往下一目的地的联程机票,否则将被拒绝入境。
二、来菲旅客的旅行证件有效期应在半年以上,否则将影响入境。
三、来菲自助游旅客(散客)应提前办妥签证并提供在菲旅行的证明材料,如赴外岛机票订单、酒店住宿订单等,否则将会被视为有滞留不归或非法工作等嫌疑而被拒绝入境。
四、来菲旅客应衣着得体,行李适量,来菲目的应与签证内容相符,否则可能会被拒绝入境。
五、曾经来菲并被拒绝入境的旅客,再次申请来菲签证前,应提供相关材料,通过我驻菲使领馆向菲移民局申请资格再审查,否则即使获得签证,仍然不能入境。
六、姓名重复率高(含姓名拼音相同)的旅客来菲前应准备身份证件复印件、无犯罪记录、出入境情况等相关资料以备核查,否则可能会因为同名同姓或拼音相同人员的在菲案底影响入境。
七、持旅游签证来菲停留不超过24小时的旅客将被认为来菲动机不纯,不准入境(菲方称此类身份证为RUNVISA)。过境旅客不受此规定影响。
八、菲政府着力加强和改进机场入出境管理,塑造清廉形象,旅客不应向机场官员提供小费,否则将会被视为有行贿嫌疑而被拒绝入境甚至受到起诉。
九、根据菲文化传统和宗教习惯,来菲旅客办理入出境手续应态度温和、理性克制、切忌高声大语、言辞过激。如与菲方官员发生摩擦和争执,会被认为蔑视菲法律法规、冒犯菲政府官员而被限制入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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