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提出离婚男方不同意离婚,可以通过法院诉讼方式离婚。法院起诉离婚的流程:
1、向法院提交起诉状、副本和证据材料;
2、法院予以立案受理;
3、法院开庭审理,进行法庭调查和辩论;
4、由法院作出准予离婚或不准离婚的判决。
到法院起诉离婚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民事起诉状;
2、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或者户口本;
3、结婚证或婚姻登记审查表等结婚证明材料;
4、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
5、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
想离婚另一方不同意怎么办
想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的,想要离婚的一方只能选择诉讼离婚。夫妻一方想要离婚,但对方不同意离婚的,想要离婚的一方应当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然后向法院提交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证据能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法院在调解无效后,应当同意离婚,然后出具离婚判决书,在判决书生效后,婚姻关系立即解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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