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探亲办理签注所需材料
1.提交填写准确、完整、字迹清楚的《内地居民赴港澳台地区申请表,申请表上贴申请人近期2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相片要求见《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境)证件相片标准
2.提交申请人本人居民身份证(军人只需交验身份证明)或其他户籍证明复印件,并效验原件。
3.持有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的,须提交往来港澳通行证。
4.须交验能够证实亲属关系的证明原件,并提交复印件,以及被探望亲属的香港或者澳门居民身份证或者在香港或者在澳门就业、就学证明复印件。
注:探望在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的亲属,1年内再次申请赴香港或者澳门探望同一亲属免交亲属关系证明。
全文269个字,阅读预计需要1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