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都万达城征地补偿标准以广州市为基础,广州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广州市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收补偿试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其中,征地补偿最贵的是越秀区全区和天河区部分街道,达40万元/亩,最便宜的是从化部分地区,为8.5万元/亩。办法还明确有合法产权的被征地农民的住宅房屋,将按照每栋或每户村民住房280平方米确定套内建筑面积进行复建安置或产权调换;2007年6月30日之后建设的违法建筑,不予补偿。
分级进行征地补偿:最高40万/亩《办法》按各区不同乡(镇、街道)划分,其中越秀区标准最高,全区达40万元/亩;其次是天河区,按不同街道划分了3级,分别为40万元/亩、36万元/亩和32万元/亩。补偿标准最低的为从化区良口镇、吕田镇、流溪河林场和大岭山林场,为8.5万元/亩。
观察11个区的征地补偿标准发现,其中区内补偿标准差异最大的是白云区。白云区22个乡(镇、街道)被细分为5级补偿,其中景泰街和三元里街道补偿标准最高,达35万元/亩,直逼中心城区;远郊的钟落潭镇最低,补偿价为19万元/亩,区内征地差价达到16万元/亩。
复建安置统一标准:280平方米本次印发的办法对征收土地上的房屋补偿作了明确的规定,其中280平方米成为房屋复建安置或产权调换的统一标准。办法提出,有合法产权的被征地农民的住宅房屋,按照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的法律规定,以及按照每栋或者每户村民住房280平方米确定套内建筑面积进行复建安置或产权调换,复建房屋优先选取本村安排的宅基地。
如果被征收房屋合法产权套内建筑面积不足280平方米,可按280平方米予以安置,不足部分由被征收房屋权利人按安置房的建安成本价购买。建安成本价是指房屋建筑成本和房屋设施设备安装成本之和。超过280平方米的,超出部分建筑面积将不予复建安置或产权调换,而是给予货币补偿,该部分货币补偿可折算成股份参与集体物业收益分红。
其中货币补偿的计算标准为:被征收房屋重置单价×房屋套内建筑面积区位补偿单价×土地补偿面积。区位补偿价是指被征地范围内房屋所占土地使用权价值,按被征地所在区域用地基准地价级别价的50%计算。
本次办法也明确了被征收房屋重置单价的补偿标准,其中最高可达2115元/平方米,最低为400元/平方米。不予补偿违建划时间节点办法明确提出了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上的房屋要按照先安置、后搬迁的原则,被征收房屋权利人可以选择复建安置、产权调换、货币补偿的补偿安置方式。值得注意的是,办法也明确了4类不予补偿情况的房屋,包括法律、法规等规定的违法建设房屋;超过批准使用期限的临时建设房屋;新房建成后应当拆除的旧房;征地预告发布后的抢建部分。
对于违法建筑,有一个关键的时间节点:2007年6月30日。办法提出,2007年6月30日之前所建设的违法建筑,若已完善历史用地手续且符合相关规定,经村集体批准使用宅基地的,对现状房屋不超过280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按“拆一补一”复建安置,超出部分建筑面积不予复建安置,按被征收房屋重置价给予货币补偿;不具备复建安置条件的,实施货币赔偿。属于未经村集体批准,私自占地建设的不予复建安置转而按成本价给予货币补偿。而对2007年6月30日之后建设的违法建筑,不予补偿。
全文1.3千字,阅读预计需要5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