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获得离婚判决书;2、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填写申请书,征得迁入地派出所同意迁入;3、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工作人员会给你填一张户口迁移证,然后把要迁移一方的户口从这个地方的户籍档案里注销;4、持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你的理由)到迁入地的市级公安局户政科申请迁入;5、户政科审核材料无误后,签发《准迁证》;6、最后持《准迁证》回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并开迁移证,拿迁移证、身份证去迁入地派出所登记入户即可。
女方起诉离婚需要什么证件?
起诉离婚必须要有的材料有:
1、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
2、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
3、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
4、双方感情破裂的证据;
5、有子女的还应当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条规定,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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