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户口是否能在深圳办离婚,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确定。具体如下:
1、双方都是外地户口的,那么无法在深圳登记离婚;
2、若一方户籍在深圳或在深圳已续居住满一年以上的,另一方可以在深圳提起离婚诉讼。一方起诉离婚的,一般在另一方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户籍所在地和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向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存在特殊情况,可以在原告所在地起诉离婚,但是不能在其他地方起诉离婚。
孩子外地户口,在深圳户籍可以在深圳读小学吗?
一、外地户口在深圳上小学,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年满6周岁,有学习能力。
2、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
3、申请学位时,父母双方或一方在本市连续居住满1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
二、外地户口在深圳上小学,入学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户籍证明材料:儿童出生证明、户口簿、身份证及父母的户口簿、身份证,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港澳籍儿童、少年还需核验港澳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公证部门提供的父母与子女亲属关系证明。
2、居住证明材料:在学校招生片区内实际住房的,核验《房产证》或《不动产证》或《购房合同》(包括购房交款收据);在学校招生片区内租房居住的`,核验房屋租赁管理部门核发的、登记备案时间连续满1年以上的《房屋租赁凭证》,或住建部门出具的连续满1年以上的《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
3、社会保险材料:父母双方或一方在本市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的记录。
4、计划生育信息:适龄儿童、少年父母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登记的计划生育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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