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税罪立案标准:
(一)对税务人员造成轻微伤害以上;
(二)对税务人员及其亲友的生命、健康、财产造成损害的,抗拒纳税;
(三)聚众抗拒纳税;
(四)以其他暴力、威胁方式拒不纳税的。
在实践中,抗税罪一般按以下方法确定:
1、情节是否轻微是区分抗税犯罪和一般抗税行为的关键。情节是否轻微,应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确定。一般来说,在抗税过程中,如果行为人只有轻微的推搡或威胁性言语,没有进一步的暴力或威胁行为,税务人员依法执行税收不足以构成障碍,则视为情节轻微,不以抗税罪论处;
2、在大多数情况下,通过暴力抗税造成严重伤害和死亡的情况是故意的,但不能排除失败造成的严重伤害和死亡。这种情况符合转化犯的原则,应根据转化后的性质和后果定罪量刑。
如何认定抗税罪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国家的税收管理制度,又由于采用暴力、威胁方法抗拒缴纳应纳税款,必然同时侵犯执行征税职务活动的税务人员的人身权利。
其犯罪对象,包括依法应缴纳的税款及依法征税的税务人员。这里的税款是除关税以外的国内税收。这是的税务人员也限于依法征收国内税的工作人员。这是抗税罪区别于走私罪、妨害公务罪和其他犯罪的重要标志。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税收法规,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行为。
3、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是依法负有纳税义务和扣缴税款义务的人,既包括个人、也包括单位。
4、主观要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二条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拒缴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拒缴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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