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易程序三个月审结,普通程序六个月审结。
1、简易程序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2、普通程序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3、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
劳动仲裁开庭后多久下判决书
劳动仲裁开庭后多久下判决书在法律上并未规定。
1、劳动仲裁经庭审后调解未果,依法做出的法律文书叫劳动仲裁裁决书,不是判决书,劳动仲裁自立案之日起,45日内结案,案情复杂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主任批准,可延长15日;劳动仲裁员出具的法律文书,叫裁决书,法院审理后,由法官出具的法律文书,叫判决书;
2、要根据实际的劳动仲裁事项的复杂程度而定,一般情况下在受理后的45天裁定完毕,如果涉及到复杂情况的,可以申请在规定的时间内延长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第一百四十九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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