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住房公积金贷款所需材料:
(一)借款人及其配偶的户口簿;
(二)借款人及其配偶的居民身份证;
(三)借款人婚姻状况证明;
(四)购房首付款证明;
(五)银行打印的借款人及其配偶的信用状况报告;
(六)符合法律规定的房屋买卖合同或协议。
住房公积金办理条件:
(一)个人与所在单位必须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满一年;
(二)借款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三)借款人购买商品房的,必须有不少于总房价30%。住房公积金办理流程:
(四)贷款人准备相关资料,到银行填写贷款申请,并提交材料;
(五)贷款银行接到申请后进行资料的确认和审核;
(六)审核过后,贷款银行联系贷款人,签订相关合同;
(七)银行放款,贷款人履行还款责任。
一、天津公积金上限
天津公积金贷款上限最高70万。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的计算,要根据还贷能力、房价成数、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和贷款最高限额四个条件来确定,按四个条件算出的最小值就是借款人的最高可贷金额。计算方法如下:
(一)按照还贷能力计算的贷款额度职工本人贷款额度的计算公式为:[(借款人月工资总额+借款人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借款人现有贷款月应还款总额]×贷款期限(月)。夫妻双方贷款额度的计算公式为:[(夫妻双方月工资总额+夫妻双方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夫妻双方现有贷款月应还款总额]×贷款期限(月)。其中还贷能力系数为40%。月工资总额=公积金月缴额÷(单位缴存比例+个人缴存比例)。
(二)按照房屋价格计算的贷款额度。计算公式为:贷款额度=房屋价格×贷款成数
购买商品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定向安置经济适用住房、定向销售经济适用房或私产住房。职工家庭(包括职工、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贷款购买首套住房(包括商品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定向安置经济适用住房、定向销售经济适用住房或私产住房),且所购住房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以下的,贷款额度不超过所购房屋价格的80%;所购住房建筑面积超过90平方米,贷款额度不超过所购房屋价格的70%。其中私产住房的房屋价格为购房全部价款与房屋评估价格的较低值。职工家庭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贷款额度不超过所购房屋价格的50%。
二、天津公积金贷款条件
天津公积金贷款条件:
(一)开立公积金账户1年以上并在申请公积金(组合)贷款前连续逐月缴存住房公积金满1年,且所在单位不欠缴;
(二)本人没有未还清的公积金(组合)贷款;
(三)本人及其配偶征信状况良好;
(四)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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