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制物品有哪些管制物品包括:一、枪支(含仿制品、主要零部件)弹药二、管制器具三、爆炸物品四、压缩和液化气体及其容器五、易燃液体六、易燃固体、自燃物质、遇水易燃物质七、氧化剂和过氧化物八、毒性物质九、生化制品、传染性、感染性物质十、放射性物质十一、腐蚀性物质十二、毒品及吸毒工具、非正当用途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非正当用途的易制毒化学品十三、非法出版物、印刷品、音像制品等宣传品十四、间谍专用器材十五、非法伪造物品十六、侵犯知识产权和假冒伪劣物品十七、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十八、禁止进出境物品十九、其他物品
管制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刑法》
第三十八条【管制的期限与执行机关】管制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
判处管制,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对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
违反第二款规定的禁止令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
第三十九条【被管制犯罪的义务与权利】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行使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三)按照执行机关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四)遵守执行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五)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执行机关批准。
对于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劳动中应当同工同酬。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条
全文669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