递交书面申请。到所在地区,县级交通局汽车维修管理办公室(简称汽修办),汽修办会根据申请提交一套完整的格式性的申报资料,再认真填报。汽修办管理人员到现场(汽修厂)实地检查软、硬件设施是否符合申办的开业条件,并会指出还应作哪些整改和补充。经汽修办验收符合开业条件后颁发《汽车维修经营许可证》。凭《汽车维修经营许证》向当地工商管理部门申请《工商营业执照》。凭《工商营业执照》向当地税务管理部门申报‘税务登记。
个体户办理营业执照
1.申请人向本地工商部门提交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和经营场所证明;2.工商部门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符合规定的当场登记,不全或者不合规定的告知申请人补全;3.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性内容进行核实的,依法进行核查,并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予以登记的决定;4符合个体工商户登记条件的,不予登记并书面告知申请人,说明理由,告知申请人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予以注册登记的,登记机关应当自登记之日起10日内发给营业执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十八条依法设立的营利法人,由登记机关发给营利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营利法人的成立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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