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接受案件时,应当制作受案登记表,并出具回执。报警回执是公安机关发给前来报警的群众,表示已受理该人报警的一种凭据。报警回执上有报警人的姓名、公安机关对报警人反映情况将依法处理的承诺、报警联系电话、警务监督电话和值班民警姓名等内容。该制度规定:群众到公安机关报警时,公安民警必须热情接待,认真登记并发给报警回执。对属于权限范围内的案件,一般要在一周内办妥,未能办妥的要说明原因;对不属于本辖区或本警种管辖的案件,要在两天内转交有关单位处理并向群众解释清楚。群众报案后受理民警按规定要出具回执单,否则,报案群众可索要报警回执单,也可向其上级机关进行投诉。
一、报警后如何开报警证明
报警证明提供了报警依据,具体表现为报警回执。公安机关受理有关事项后,视具体情况,事实证据充足,准予立案处理,没有回执,当事人可以以相关证明查询;事实证据不足,警方不会立案处理,以警局登记手段作为报警依据。
二、报警回执单多久可以拿到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公安机关对报案、控告、投诉、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应当及时受理案件,公安机关接受案件时,应当制作受案回执单,所以立案回执是在受理案件后能拿到的。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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