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当事人要先提供担保才能申请诉讼保全。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离婚时,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对配偶的个人财产或者夫妻共同财产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合理的财产担保数额。申请人应当按照确认的数额提供担保,否则其保全请求不予支持。
离婚案件财产保全需不需要担保
1、离婚案件的财产保全需要担保。保全的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如果不提供担保的,法院会裁定驳回其申请。但是如果被申请人也提供担保的,则人民法院应当裁定解除保全。
2、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四条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七条财产纠纷案件,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解除保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五条
夫妻一方申请对配偶的个人财产或者夫妻共同财产采取保全措施的,人民法院可以在采取保全措施可能造成损失的范围内,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合理的财产担保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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