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会计规定,按照借款对象的不同,借款可分为三类:向金融机构借款、向非金融机构借款和向企业内部职工借款。借款费用的归属一般有两种方式:一种是收入性支出,即借款费用支出计入“财务费用”科目;另一种是收入性支出;另一种是资本性支出,即,借款费用资本化计入“在建工程”或“生产成本”科目。新《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将借款费用资本化的范围从固定资产扩大到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借款费用应当在下列三个条件下资本化:A.资产支出已经发生;B.借款费用已经发生;C.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需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1)借款费用属于流动负债性质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3)投资发生的借款费用未资本化的,直接计入当期财务费用。不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借款费用,也应当直接计入当期财务费用。
(5)筹建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资本化借款费用除外)计入长期待摊费用。企业筹建期间发生的费用,应当先计入长期待摊费用,筹建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应当在企业开始生产经营当月计入损益。(六)清算期间发生的长期借款费用,计入清算损益。
3。贵公司对职工集资的会计处理可参照以下分录:
收到集资时:
借入:库存现金
借款:其他应付款-某职工集资
支付职工集资利息:
借入:财务费用贷款:应付税款-代扣个人所得税。税法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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