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伤病关系鉴定标准
司法鉴定以及本所技术规范《伤病关系分析方法》SJB-P-10-2009,对尸体进行法医学尸体解剖并对死者的死亡原因与死因构成中各因素的原因力司法鉴定大小做出法医学鉴定意见。
司法鉴定伤病关系鉴定是介于损伤和疾病之间的死亡竞争分析,司法鉴定必须经过详细的法医学检查加以综合分析,司法鉴定分清其主次及相互关系,是有关案件当事人的责任、名誉、罪与非罪,司法鉴定是有关案件(如民事案件的调处、刑事案件的侦查、审判等)最重要的证据之一,司法鉴定是法医病理学鉴定的重要内容,司法鉴定相关鉴定在一些法纪案件中显得尤为突出.
二、什么是伤残鉴定
伤残鉴定,法医学术语又称为临床法医学鉴定,伤残鉴定所能解决的内容十分广泛,在刑事和民事案件诉讼中,凡涉及活体所要解决的与法医有关人身伤害、残废、劳动能力、诈病与造作病(伤)、虐待、性功能或性犯罪、与医疗事故有关的伤残鉴定、医疗过错鉴定、与保险有关的伤残鉴定等医学问题,均是伤残鉴定所研究的范畴。
三、司法鉴定如何委托
有不少来委托做伤残鉴定的委托人不确定,个人能不能自行委托司法鉴定机构进行伤残鉴定。其实呀,是可以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第七十六条规定:伤残评定、财产损失评估由当事人自行委托具备资质的机构进行评定、评估。财产损失数额较大涉嫌刑事犯罪的,应当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委托。
所以,当事人可自行委托鉴定中心鉴定。如财产损失较大或涉嫌刑事犯罪的,则不能由当事人自行委托,应当由交警部门委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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