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工作居住证办理条件:
1、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并取得学士以上学位的人才;
2、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当资格、资质的人才;
3、对首都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及特殊领域、特殊行业的紧缺急需人才。
一、北京工作居住证办理材料:
1、办证人员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社会团体登记证书、外国、外埠在京设立的非法人分支机构营业执照等原件及复印件;
3、办证人的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申请表;
4、办证人的同底版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四张;
5、办证人的在京固定住所证明;
6、办证人员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二、北京工作居住证办理流程:
1、申请人向聘用单位申请;
2、由聘用单位报市人力社保局审批;
3、市人力社保局审批通过后制作证件盖章后反馈聘用单位;
4、由聘用单位将证件交申请人。
综上所述,北京工作居住证办理条件为,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并取得学士以上学位的人才;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当资格、资质的人才;对首都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及特殊领域、特殊行业的紧缺急需人才。
办北京工作居住证有什么好处
办北京工作居住证有以下好处
1.可参加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并可按有关规定在北京市缴存和使用住房公积金。
2.可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购买商品房、批准上市的已购公房和存量房;按有关规定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3.在北京创办企业,可以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申请认定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和科技项目资助。
4.按照公安部的有关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可在北京市办理因私出国商务手续。
5.可列入北京市人才培养计划,并可参加北京市有关人才、专家奖励项目的评选。
6.可申请办理驾驶证或临时驾驶证以及机动车注册登记手续。
7.其子女在京入托、入中小学就读,免收借读管理费。
8.可参加北京市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资格评定(考试)、执业(职业)资格考试、执业(职业)资格注册登记。
《居住证暂行条例》
第二条
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领居住证。
第九条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申请人及相关证明材料出具人应当对本条规定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申请材料不全的,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领人需要补充的材料。对符合居住证办理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制作发放居住证;在偏远地区、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制作发放居住证的,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实施办法中可以对制作发放时限作出延长规定,但延长后最长不得超过30日。
第十条
居住证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每年签注1次。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签注手续。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补办签注手续的,居住证的使用功能恢复,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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