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押与抵押
时间:2023-04-12 17:53:22 327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1、抵押的标的物通常为不动产、特别动产;质押则以动产为主。

2、抵押要登记才生效;质押则只需占有就可以。

3、抵押只有单纯的担保效力;而质押中质权人既支配质物,又能体现留置效力。

4、抵押权的实现主要通过向法院申请拍卖;而质押则多直接变卖。

一、著作权质押合同包括哪些内容

一般的著作权质押合同都要包含以下内容:

(一)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与数额,被担保的是金钱债权、特定物给付债权还是种类物给付债权等等。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是指债务人清偿债务的时间。

(三)质物的状况,质物的状况是指质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与现状。

质物的名称是要说明用于质押的动产为何物。

(四)质押担保的范围,质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质物保管费用和实现质权的费用。

(五)质押移交的时间,由于只有当出质人将质物移交于质权人占有时,质押合同才算生效。

(六)当事人约定的其他事项,出质人与质权人还可以在质押合同中记载其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只要不违反强制性法律规范和公序良俗,均对双方当事人产生约束力。出质人和质权人在合同中不得约定在债务履行届满质权人未受清偿时,质物的所有权转移为质权人所有。

二、有哪些债的担保方式

债的担保方式有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保证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抵押有动产抵押和不动产抵押,动产抵押依交付设立,不动产抵押依登记设立。

根据2021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规定,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三、质押权和留置权的区别有哪些

质押权和留置权的区别如下:

1、成立条件不同。质押权是根据双方的协议确立的,留置权是依法直接规定的;

2、占有条件不同。虽然两者都是以担保物的占有和转让为要件,但质押权只在设定时转让和占有,担保物与债权没有事先占有的关系,留置权的债权事先与担保物有法律关系。也就是说,提前占有债权人是建立留置权的前提;

3、法律关系的对象不同。质押权标的包括动产和财产权;而留置权标的只是动产;

4、权利的实现不同。质押权在债权已清偿期但未清偿的情况下,当然可以行使质押权,留置权只有在债权已清偿期但未清偿的情况下,才能实现。消灭差异,质押权不因债务人另行提供担保而被消灭,当债务人另行提供担保时,留置权被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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