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的变更是指合同成立后,当事人在原合同的基础上对合同的内容进行修改或者补充。当事人在变更合同内容时,应当本着协商的原则进行。当事人可以依据要约、承诺等有关合同成立的规定,确定是否就变更事项达成协议。如果当事人就变更事项达成一致意见,变更后的内容就取代原合同内容,当事人就应当按照变更后的内容履行合同。合同变更需要当事人协商一致,但有的情况下,仅有当事人协商一致是不够的,当事人还应当履行法定程序。比如,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第七条规定,中外合作者在合作期限内协商同意对合作企业合同作出重大变更的,应当报审查批准机关批准;变更内容涉及法定工商登记项目、税务登记项目,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税务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一、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什么形式
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劳动合同的变更是指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后,在合同尚未履行或者尚未履行完毕之前,经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当事人协商同意,对劳动合同内容作部分修改、补充或者删减的法律行为。
二、合同变更的四个重要条件
合同变更的四个重要条件:1.合同内容发生非要素的变化;2.原合同关系成立且有效;3.合同变更本身的明确且有效;4.需要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变更也需要依照规定办理批准、登记手续。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第五百三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合同成立后,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当事人一方明显不公平的,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可以与对方重新协商;在合理期限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要求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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