嫖娼未遂属于违法行为但情节轻微且及时纠正,没有危害后果,将不予行政处罚,但是应当教育其守法。公安机关加大了对涉黄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一般的嫖娼行为在我国被认为是违反治管理的行为,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属于违法行为,但尚未构成犯罪。
一、什么属于刑事犯罪
刑事犯罪存在以下特点:1、具有刑事违法性。犯罪行为是刑法所禁止的行为。犯罪具有危害性,但危害社会的行为不一定都构成犯罪。危害社会的行为不仅包括各种违法行为,而且包括违反社会道德、破坏纪律的行为。只有一种行为的社会危害达到一定程度,需要采用刑罚手段予以制裁时,刑法才规定为犯罪。对于其他违法、违反道德或破坏纪律的行为,虽然也具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但可以通过其他法律或社会行为规范予以调整、处理,这些行为就不属于犯罪行为。
2、具有应受刑罚惩罚性。犯罪是依照刑法规定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这个特征其实是由犯罪的社会危害性和刑事违法性延伸出来的法律后果,刑法在规定某一种犯罪的同时,必然要规定相应的刑罚。
3、我国刑法规定的“但书条款”,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行为人的行为虽然触犯了法律,但情节显著轻微,其社会危害尚未达到应当受刑罚处罚的程度,法律规定其不是犯罪。
二、嫖娼被抓可以不拘留吗
嫖娼被抓,具体如何处罚,由公安机关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决定。
嫖娼属于违法行为,《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嫖娼要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根据上述规定,如果情节较轻的,是有可能只处罚款,不拘留的。
嫖娼情节较轻的情形:
(1)尚未发生性关系的。违法当事人已经谈妥价格但尚未支付金钱或已经支付金钱,若双方尚未发生性关系即被查获的,该情形属于情节较轻,处五日以下拘留或五百元以下罚款。到底是处以拘留还是罚款,这属于警察叔叔的自由裁量权,大原则是,认错态度好或不适宜拘留的将被处以罚款。
(2)初次卖淫嫖娼且认错态度好的。违法当事人系第一次进行卖淫或嫖娼,且在被查获后能主动交代违法事实,表示认错认罚的,该情形属于情节较轻。
(3)通过口淫、手淫等方式进行卖淫嫖娼的。若违法当事人未直接通过性器官发生性关系,而是采取口淫、手淫、X推等方式变相进行性交易,该类情形亦属于情节较轻。
三、嫖娼罪怎样量刑
嫖娼行为属于一般的违法行为,违法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但是并未违法刑法的规定,即不属于犯罪行为,因而不涉及量刑的问题。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对于嫖娼行为,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对嫖娼人员,除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外,可以依法予以收容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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