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成都户口五城区平迁的规定是什么?
所迁入地区的住房,必须是本人或直系亲属拥有的合法固定住房。而且,该房户口登记要实行一房一户登记原则。
准备好所需的资料:
1、迁移人员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16周岁及以上人员提供居民身份证)(原件);
2、入户地居民户口簿及户主居民身份证(入户地已有户口的提供)(原件);
3、亲属关系证明(户口簿不能反映亲属关系的提供)(原件);
4、入户地合法固定住所证明(原件);
5、农村地区实际居住证明(入户地住房系农村地区的提供)(原件);
6、迁入地派出所出具的街门牌详址证明(地址不详的提供)(原件);
7、16周岁以上人员提供1张1寸近期正面免冠彩色标准照片。
《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二、成都迁户口的流程是什么?
(一)第一阶段:准备资料
办事部门:原籍派出所、房管局、贷款银行等
准备材料:
1、户口薄或(户口薄要求首页有省公安局厅章派出所户籍专用章承办人签章)或户籍证明(如果户口薄无法提供,则可以在户籍所在地开具户籍证明)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名字准确,身份证号无误)
3、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4、购房合同原件原件及复印件(未办房产证者提供)和商品房备案证明(附在购房合同内)
5、房屋信息摘要(市房管局开具)
6、不动产发票原件及复印件(一次性付款提供)
7、借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按揭买房者提供)还款证明(在贷款银行开具连续六个月还款记录证明)
8、《门牌号证明》(建议先在小区物管处开具《入住证明》,再到房屋所在地派出所开具)
9、填写《入户申请表》
(二)第二阶段:准迁证办理
办事部门:成都各个公安局办证中心
办理事项:持准备好的材料,在房屋所在地公安局办证中心办理《准予迁入证明》。
办理费用:4元
注:除了房屋所在地区公安局办证中心外,还可以至成都市公安局办证中心办理(限中心城区)
小窍门:成都市公安局办证中心对资料审查稍微松一些,如果在区公安局办证中心无法办理,可以尝试在市公安局办理。
如有人随迁,请准备随迁人员关系证明材料:
1、父母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2、小孩出生证明或独子证原件及复印件;(未成年人随迁)
3、失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夫妻失业投靠)
4、退休证原件及复印件;(老年人投靠子女)
5、随迁人员的户口薄和身份证。
(三)第三阶段:原籍下户
办事部门:户口原籍公安局/派出所
持准迁证、户口薄、身份证原件在原籍办理下户手续,拿到《户口迁移证》小窍门:可以由亲朋好友代办。
(四)最后阶段:上户
办事部门:成都各个公安局办证中心
办理事项:持户口迁移证、身份证、一寸照片,至办理准迁证的公安局办证中心办理上户手续。
办理费用: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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