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暴力取证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暴力取证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对证人使用暴力,逼取证言的行为。暴力取证罪的犯罪主体必须是司法工作人员。
根据《刑法》第二百四十七条规定,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刑讯逼供或者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暴力取证罪怎样量刑?
暴力取证罪的量刑标准:
1、一般情况下,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故意伤害罪和故意杀人罪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3、暴力取证罪是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的一种,指司法工作人员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的行为。
《刑法》第二百四十七条
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刑讯逼供或者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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