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转诊转院申请确认流程怎么走
时间:2023-05-19 05:50:13 87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一、佳木斯转诊转院电请确认流程怎么走

(1)申请:申请人通过政务服务网和实体大厅进行转诊转院的申请,提交有关申请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2)受理:工作人员通过窗口接收申报材料,所交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要求的,签发《一次性告知书》。如所交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申请人可当场更正。如所交材料齐全,应当场做出是否受理决定,并签发《受理通知书》或《不予受理通知书》。

(3)审查:在受理申报材料后,由办理处室对内容进行审查。

(4)决定:在办理处室审查完成后,实施部门应在承诺时限内作出是否同意申请事项的决定。作出准予审批(办理)决定的,签发审批办理结果;作出不予审批(办理)决定的,签发《不予审批(办理)告知单》。

二、佳木斯转诊转院电请确认流程申请条件

1.参保人正常享受医保待遇;

2.参保人员所患疾病在省直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不能确诊的;

3.确诊后在省直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无条件治疗的;

4.备案人员所选城市及省份的定点医疗机构无条件治疗的。

三、佳木斯转诊转院电请确认流程注意事项

(1)参保人员需转诊到参保地外住院的,由具有转诊资格的省直定点医疗机构开具《省基本医疗保险转诊单》,按规定申请登记备案。同一疾病过程多次在同一家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含跨年度住院),第二次及以后不再开具转诊单,持相关疾病诊断证明和原转诊单(有效期一年)按规定申请登记备案。

(2)异地转诊人员登记备案手续在一个住院周期内有效(当次有效),且一个住院周期原则上不超过3个月。超过3个月仍需继续住院治疗的,应按规定申请办理登记备案延期手续

(3)异地就医时,必须选择就医地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优先选择直接结算定点医疗机构。在非直接结算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医疗费用,报销时需提供由就医地医保经办机构确认的医保定点证明(待国家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信息库建立后取消)。

(4)未按规定办理备案手续、在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医疗费用,报销照按参保地现有规定办理。

(5)为保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就医时请持社会保障卡。

全文849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承诺 最新知识
针对佳木斯转诊转院申请确认流程怎么走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佳木斯转诊转院申请确认流程怎么走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