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属于建设单位,建设单位属于施工单位。房地产的开发是第三产业,建筑商是第二产业。开发商是投资建筑产品的,而建筑商是建设建筑产品的。开发商负责房地产项目的整个过程,包括项目的审批和房屋的销售,而建筑商只负责房屋的建造。开发商属于投资建设项目的,而建筑商是属于承担建设项目的。
建筑商的工程款如何保障
第一,要严把建设工程合同签订关,尽量完善合同条款。过去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签订施工合同时,往往套用《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合同》格式范本,该范本由于制定时间较早,其中的许多条款已经不再符合当前的法律规定及适应市场需要。
第二,要求建设单位提供按期付款的履约担保。为了使建设单位即发包方一开始就能够及时支付工程款,双方可以在合同中约定由发包方对应付的工程价款提供相应财产作为担保,也可以由第三方来提供担保,担保的方式可以是连带责任保证。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前按项目委托具有房产测绘资格的单位实施测绘,测绘成果报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用于房屋权属登记。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六十日内,将需要由其提供的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报送房屋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协助商品房买受人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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