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交通事故责任方是对方车辆,试驾车不用负责任,车辆修复和人员医疗费用均由对方车辆承担。
2、驾驶试驾车发生交通事故责任由提供试乘服务者承担责任。机动车试乘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试乘人损害,当事人请求提供试乘服务者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试乘人有过错的,应当减轻提供试乘服务者的赔偿责任。提供试乘服务者的赔偿责任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其他商业保险或提供试乘服务者进行补充赔偿。
3、对外责任,试驾车一旦在客户驾驶的时候发生交通事故,首先驾驶人是第一责任人,但是由于是在试驾过程中,因此汽车销售商也负有责任,对其事故中的责任也应该共同承担。第三方被造成损害请求赔偿时,汽车销售商与试驾者应当共同承担交强险责任限额之外的连带赔偿责任。
律师补充:
试驾活动旨在最终达成汽车销售合同,汽车销售商将车辆交于试驾者驾驶,非系基于汽车销售合同之交付行为,车辆所有权尚未转移。试驾者系试驾车辆的实际操控人,汽车销售商系试驾车辆的所有权人。试驾者对试驾车在一定时间内进行操控和管领,但汽车销售商对试驾时间、路线往往有一定限制,且试驾时间短暂,试驾者对试驾车辆的占有在时间上显缺继续性。同时,汽车销售商通常会指派相关工作人员作为陪驾人,试驾车辆并未脱离汽车销售商的实际占有与控制。故试驾车辆的占有并未由汽车销售商转移至试驾者。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六条
机动车试乘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试乘人损害,当事人请求提供试乘服务者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试乘人有过错的,应当减轻提供试乘服务者的赔偿责任。
全文705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