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弃被继承人是指有劳动能力和生活来源的被继承人有抚养义务,拒绝履行抚养义务;所谓虐待被继承人,是指在被继承人生前对其进行身体或精神上的摧残或折磨。遗弃被继承人的,无论情节是否严重,都失去了继承权。但继承人有悔改表示,被遗弃人生前原谅的,可以不确认失去继承权。虐待被继承人的情节是否严重,取决于虐待的时间、手段、后果和社会影响。如果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将失去继承权。如果继承人有悔改表现,在被虐待人生前表示原谅,则不能确认其失去继承权。
继承人遗弃被继承人怎么认定
继承人遗弃被继承人的认定方式有:
1.直接赡养被继承人的继承人,怠于履行生活照料、精神照顾、人身保护等法定义务,或直接将被继承人丢弃的;
2.不直接赡养被继承人的继承人,怠于履行支付抚养费义务的;
3.认定遗弃被继承人的其他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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