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定州办理生鲜乳准运证明核发法律依据是什么
《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第二十五条:生鲜乳运输车辆应当取得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畜牧兽医主管部门核发的生鲜乳准运证明。
二、定州办理生鲜乳准运证明核发办理条件
(一)奶罐隔热、保温,内壁由防腐蚀材料制造,对生鲜乳质量安全没有影响;
(二)奶罐外壁用坚硬光滑、防腐、可冲洗的防水材料制造;
(三)奶罐设有奶样存放舱和装备隔离箱,保持清洁卫生,避免尘土污染;
(四)奶罐密封材料耐脂肪、无毒,在温度正常的情况下具有耐清洗剂的能力;
(五)奶车顶盖装置、通气和防尘罩设计合理,防止奶罐和生鲜乳受到污染;
(六)车辆在有效行驶期内;
三、定州办理生鲜乳准运证明核发办理材料
1、生鲜乳准运证明申请书
2、车辆所有者营业执照或个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一份(系统自动获取,如数据不全则需申请者提交);
3、车辆有效行驶期内证明复印件一份(系统自动获取,如数据不全则需申请者提交);
4、车辆照片(含奶罐)。原件一份
四、定州办理生鲜乳准运证明核发办理流程
(一)申请人向所在地县(市、区)行政服务中心提交申请材料,或在浙江政务服务网进行网上申报;
(二)所在地县(市、区)行政服务中心在收到材料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形式审查和受理工作,受理后将全部申请材料转送所在地县(市、区)农业部门;
(三)所在地县(市、区)农业部门在收到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业务审查,并作出是否准予核发的决定;
(四)所在地县(市、区)农业部门在作出决定后5个工作日内,通过邮寄送达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和生鲜乳准运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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