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住房公积金是什么?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二、海口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
最新消息: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已全面实施贷款流程相应简化
1.凡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半年以上,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件,
2.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购买自住住房(商品房、单位集资建房及二手房)的,须出具合法的购房合同或协议书
4.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须出具县级以上土地、规划建设管理部门批准的文件
5.大修自住住房的,须提供有房屋质量鉴定资质的部门出具的鉴定书。
6.购买商品房和单位集资建房的,应支付不低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20%以上的首付款;
7.购买二手房的,应支付不低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40%以上的首付款;
8.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自筹资金不得低于建造、大修住房所需费用50%。
9.同意按照中心认可的担保方式进行担保。
10.借款人没有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前,借款人及其配偶不得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三、贷款材料
共同材料
1.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表2份;
2.借款人及其配偶的身份证复印件各2份;
3.婚姻状况证明:已婚的提供结婚证复印件2份
4.离婚的提供离婚证复印件2份,未婚的提供未婚证明原件2份。
5.借款人已支付不低于所购商品房或单位集资建房全部价款20%的首期付款发票复印件2
6.借款人已支付不低于所购二手房全部价款40%的首期付款银行凭条复印件2份;
7.借款人已支付不低于所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全部价款50%的资金证明复印件2份。
8.借款人及其配偶所在单位提供的经济收入证明或其他偿债能力证明原件各2份。
9.借款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明细单各2份。
贷款人根据其它要求提供不同材料
海口住房公积金贷款材料
四、贷款流程
1.借款人到直属局申请领取《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表》,服务窗口工作人员对所需资料一次性告知。
2.借款人向直属局提交资料。
3.直属局审批。
4.借款人与受委托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借款担保合同。
5.办理抵(质)押手续。
6.由受委托银行发放贷款。
7.贷后管理。
五、贷款额度及利率
贷款额度:
1.在海口市购买商品房的职工,夫妻双方均在本省缴交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70万元
2.在海口市购买二手房的职工,夫妻双方均在本省缴交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50万元
3.建造自住住房的职工,夫妻双方均在本省缴交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30万元
贷款利率:
贷款期限5年期以下(含5年)的贷款年利率为:2.75%
5年期以上的贷款年利率为:3.25%
六、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0年
海口公积金贷款期限及贷款利率
七、贷款偿还
住房公积金的借款偿还方式:
1.用住房公积金还借款的,每年提取额不得超过当期应还款付息额。
2.用自有资金还借款的,按借款合同约定的方式办理。
借款人要按借款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偿还借款:
1.原委托直属局代扣公积金偿还借款的,当个人公积金账户内资金余额不足时,应及时在还贷户上补充足额资金。
2.用自有资金还借款的,应按时将还贷资金存入还贷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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