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放弃房产继承权的方式是:
1、放弃继承权的继承人亲自去户籍所在地的公证处申请办理;
2、申请办理时需提交身份证、户口簿、有关所要继承的遗产的证明,如房产证、申请人和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放弃遗产继承权声明书;
3、申请人填写放弃继承权公证申请表。
一、遗产公证时公证机构会核实继承人情况吗
公证机构会进行核实。遗产继承公证需要所有继承人携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身份证明文件到公证处申请办理,不能到场的,需在当地办理委托公证,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继承公证。不能亲自到公证处办理且放弃继承权的,需在当地办理放弃继承权的声明书公证。
二、如何办理涉台继承公证
继承人申办涉台继承公证,应当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提出申请,并提交如下材料: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如护照、工作证,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台湾有关方面出具的委托公证书。
2、台湾户政事务部门发出的被继承人的户口籍登记全部誊本。
3、被继承人和已死亡的继承人的死亡证明:一般由公安部门或被继承人死亡时所地的医院出具,具经台湾当地公证机关或司法部授权的机构、人员公证证明。
4、遗产的产权证明。如房屋所有权证、记名股票等。
5、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由继承人或被继承人所在单位的人事部门根据档案记载出具,证明范围以法定继承人的范围为限。
6、被继承人生前所立的遗嘱(适用于遗嘱继承)。
7、其他材料:如遗嘱见证人的证明材料、遗产清单、其他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声明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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