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的条件和范围
符合以下条件的,均可在“办证易”上申请赴港澳个人旅游(G)签注。申请时,可直接在“办证易”上完成刷银联卡缴费并交证。
(一)具有武汉市常住居民户口;
(二)持有本市签发的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有效期不得少于110天),申请有效签注的空白页不得少于3页;证件无破损、涂改等现象。
(三)不属于军人、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和法律法规规定的限制出境人员;
(四)按申请人领证方式,“办证易”分为“自取办证易”和“邮政快递办证易”两种。凡通过“自取办证易”完成申请的的证件将只能在自助发证机上领取,且须使用证件持有人二代原件。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领证时不能提交证件持有人二代身份证原件的,请不要选用“自取办证易”,可以选择“邮政快递办证易”或老版自助签注机。
不能在“办证易”上申请办理的,系统将自动提示。
二、“办证易”操作流程
(一)请手工输入往来港澳通行证的证件号码和出生日期,系统显示信息后,请核对是否正确并确定。
(二)选择需要往来香港或澳门的次数并确定。系统将自动默认办理“一年X次”,如证件有效期不足385天,系统将自动默认为“三个月X次”。
(三)自助完成办证人头像拍照。
(四)自助完成银联卡刷卡缴费,并领取发票,发票第二联交工作人员。
(五)自助将证件交入“办证易”内,并领取回执条。
(六)需“自取”证件的,请凭回执条及证件持有人的身份证原件,按照规定的时间在自助取证机上领取。需办理邮政速递的,凭回执条到C区出入境大厅C2号邮政窗口办理。已成功办理的,不得更改或撤销。
三、取证时间和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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