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业军人社保转移的相关事项
对自主就业的退伍军人,凭退伍军人安置工作主管部门出具的介绍信,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社保关系接续手续。对安排工作的退伍军人,由接收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社保关系接续手续。
同时,根据规定,退伍军人到城镇企业就业或者在城镇从事个体经营、以灵活方式就业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服现役年限视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并与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算。退伍军人回农村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退伍军人在服现役期间建立的军人退役养老保险与其退役后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关系接续,由军队的军人保险管理部门和安置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对自主就业的退伍军人,凭退伍军人安置工作主管部门出具的介绍信
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社保关系接续手续。对安排工作的退伍军人,由接收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社保关系接续手续。
第四十六条退伍军人到城镇企业就业或者在城镇从事个体经营、以灵活方式就业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服现役年限视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并与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算。退伍军人回农村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相关常识
退役军人医疗保险缴费标准是怎么样的?
军人在服现役期间,由所在单位财务部门为其建立退役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个人按比例缴纳医疗保险费,国家按同等数额给予补助。军人退役医疗保险基金由国家财政拨款和军人缴纳的退役医疗保险费组成。义务兵服现役期间不建立退役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个人不缴纳退役医疗保险费,退出现役时按照军队统一标准乘以服役年限计算,现行义务兵年给付标准为4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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