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应纳营业税1000万5%=50万;2、应纳个人所得税:因其收入超过4000元,所以应扣除20%的费用,所以其应纳税所得额为1000万(1-20%)=800万;因其收入超过50000元,属收入畸高的,应加征10%。
对价格明显偏低的营业额的确定
在实际经济活动中,从事营业税应税项目的,其价格往往是双方商定的,纳税人可能借机以较低价格申报纳税,以求少缴税款。如果主管税务机关认为价格明显偏低而纳税人又提不出正当理由时,主管税务机关有权按以下顺序核定其营业额:
按纳税人当月提供的同类应税劳务或销售的同类不动产的平均价格核定;
按纳税人最近时期提供的同类应税劳务或销售的同类不动产的平均价格核定。
计税价格的计算公式如下:
计税价格=营业成本或工程成本(1+成本利润率)/(1-营业税税率)
公式中的成本利润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属税务机关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暂行条例》
第六条凡从事生产、经营,实行独立经济核算,并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开业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当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其他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除按照税务机关规定不需办理税务登记者外,应当在按照税收法规的规定成为法定纳税人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当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第八条纳税人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应提出申请登记报告和有关批准文件,同时提供有关证件。主管税务机关对前款报告、文件、证件审核后,予以登记,发给税务登记证。税务登记证只限纳税人使用,不得转借或转让。税务登记的内容包括:纳税人名称、地址、所有制形式、隶属关系、经营方式、经营范围以及其它有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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