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位权的成立要件:
1、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有合法的债权存在;
2、债务人对第三人享有权利,且该权利适宜代位行使;
3、须债务陷于迟延;
4、须债务人怠于行使自己的债权。
一、债权人代位权的成立的依据是什么
债权人代位权成立的构成要件是:(一)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存在着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二)债务人对其债务人享有的债权已经到期。这时债权人才可以向次债务人行使代位权。(三)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四)债权人代位权的范围应当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
二、设立债权代位权的条件有哪些
设立债权代位权的条件有:
1、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必须存在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
2、债务人必须有权存在;
3、债务人必须怠于行使其权利;
4、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的行为对债权人的到期债权有害。
债权人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而损害债权人的,债权人可以以自己的名义请求人民法院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债权属于债务人自己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承担。
三、债权人代位权成立有哪些条件
债权人代位权成立的条件:
1、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必须存在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
2、债务人必须有权存在;
3、债务人必须怠于行使其权利;
4、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的行为对债权人的到期债权有害。
债权人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而损害债权人的,债权人可以以自己的名义请求人民法院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债权属于债务人本身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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