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签的合同会作废吗
签的合同双方协商一致的可以作废。作废一般是指合同的解除,双方协商一致或者出现约定解除、法定解除的情形时,可以解除合同。
除解除合同外,合同作废的方式有:
1.当事人将合同原件全部收齐,直接在合同签约各方的共同监督下销毁;
2.当事人签订新的合同,并在新合同中约定双方(或多方)签订的原合同作废;
3.当事人订立补充协议,书面承诺原合同作废。
二、合同解除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合同解除的法律后果如下:
1.合同没有履行的,终止履行;
2.已经履行的,恢复原状或者进行补救,并且要求赔偿其履行的损失;
3.违约解除的,违约方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三、签订合同的原则有哪些
合同签订的原则包括: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守法与公序良俗、绿色。签订合同要遵守法律,尊重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要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
《民法典》第四条
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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