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被吊销后能否新设合并
时间:2023-02-17 09:00:24 359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后,公司就要进行清算,清算期间不能从事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所以公司不能新设合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公司解散原因】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第一百八十六条【清算程序】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一、依法吊销营业执照的情形

1、办理公司登记时虚报注册资本,取得公司登记,情节严重的;

2、办理公司登记时提交虚假证明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取得公司登记,情节严重的;

3、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4、公司破产、解散清算结束后,不申请办理注销登记的;

5、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后,不在规定期限内发布公告或者发布的公告内容与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内容不一致,情节严重的;

6、公司不按规定接受年度检查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处以罚款,并限期接受年度检验,逾期仍不接受年度检验的;

7、仿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营业执照,情节严重的;

8、公司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经营活动,情节严重的。

二、公司被吊销仍进行经营活动后果谁承担

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后继续经营违法,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无照经营后果由公司实际负责人承担。

尽管根据法律规定,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后,只要没有清算后登记注销的,公司一直存在,但并不意味着公司继续经营行为的后果,仍由公司承担。通常公司无照经营行为的法律后果,由公司实际负责人承担。

当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后,实质丧失了经营能力,实际负责人继续经营的,应承担以下相应的法律责任:

民事责任:如公司无照经营欠债的,债权人可以直接向公司实际负责人追偿。

行政责任:工商管理机关,可以收缴工具、违法所得、罚款等。

刑事责任:如果无照经营涉嫌非法经营罪的,还要受到相应的刑事处罚。

全文1.0千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新设合并 最新知识
针对公司被吊销后能否新设合并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公司被吊销后能否新设合并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