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分公司需要以下流程:
1、办理分公司名称核准;
2、办理营业执照;
3、刻章;
4、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
5、办理税务登记证。
子公司设立流程:
1、股东签订组建公司合同。
2、确定未来公司住所。
3、办理名称预先核准。
4、制订公司章程。
5、办理入资手续。
6、由会计师事务所验资。如果是实物出资,需要评估后验资。
7、召开股东会,确认董事、监事成员;召开董事会,确认董事长、经理人选;召开监事会,确认监事会主席人选。
8、向工商局提交设立文件。
9、领取营业执照后,开立银行基本帐户,到工商局办理划资手续,领取《划转入资资金通知书》,到入资银行将入资专用帐户上的资金划转到企业基本帐户的手续。
分公司的法律地位,即: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记部门登记,分公司在登记后应当领取分公司的营业执照。
子公司的法律地位,即:子公司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一、建筑分公司设立流程是什么?
建筑公司设立分公司流程是:一、名称核定1、开办公司的全体股东或股份有限公司的全体发起人签署的分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2、公司的法人资格证明:经工商行政管理局加盖公章的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4、公司委托代理人的证明(授权委托书)以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5、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表6、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二、刻章凭工商局签发的函件刻公司公章三、工商登记注册:1申请报告:公司董事长或分公司负责人签署的分支机构设立登记申请书(加盖公章)2、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3、公司签署的授权委托书4、总公司章程复印件及设立分公司的文件股东会议纪要5、分公司负责人身份证原件6、房屋租赁合同及房产证复印件7、分公司负责人的任命文件(盖章)四、凭《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办理企业法人代码证书。1、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用A4纸复印并加盖公章)2、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用A4纸复印正面和反面在同一个面上并加盖公章)3、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用A4纸复印正面和反面在同一个面上并加盖公章)4、行政公章5、如果是分支机构则需要上级机构有效代码证复印件一张五、凭《营业执照》和《企业法人代码证书》开设银行帐户。六、税务登记证(地税)所需材料1、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2、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3、场地租赁合同复印件4、财务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5、营业执照复印件6、验资报告复印件7、银行开户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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